机构编制监督调研报告一、加强监督管理的必要性实践证明,各个时期制定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原则、以及管理方法是同当时的政治、经济形势和经济管理体制基本相适应的,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有力地推进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然而,由于过去的编制工作具有被动性和主观随意性特点,加上管理力量的脆弱和法制不健全,致使长期以来机构编制缺乏科学的定量分析、法律的约束和强有力的监督,机构、编制往往陷入“膨胀一精简再膨胀一再精简”的恶性循环
现行编制管理模式已经受到严峻挑战,一些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因素也日益显露出来
主要表现以下“四性”:一是编制使用上的交叉性
现行的编制分为3类,即
行政、事业、企业
这种编制划分,使国家机关除有行政编制外,还有事业编制,混编串编比较严重
二是管理缺乏严肃性
建国几十年来,编制管理科学处于逐步完善、发展当中,机构编制还没有定性、定量标准,执行起来可操作性不强
在实践中,相当一部分人对编制管理的科学性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凭经验、凭感觉开展工作,使得管理的随意现象比比皆是
三是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缺乏科学性
现实中,“条管”与“块管”、部门与部门、上级与下级之间,在某一特定时期,往往存在各自的局部利益
当局部利益发生冲突和矛盾的时候,人们则从维护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对一些机构编制事项,采取“打招呼”、“批条子”的办法,人为给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施加压力
四是管理的监督处罚手段缺乏可操作性
“编制就是法规”,这是从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一个基本原则和观点
可在现实中,由于缺乏管理的法律规范,缺乏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监督处罚机制,很难真正把编制作为法规来执行
维护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必须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法规
这对加强监督工作具有四个方面积极作用:①起预防作用;②第1页共3页及时发现问题;③严肃法规;④优化管理及提高功效
二、监督的类别和形式现行机构编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