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经济责任审计难点及对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内部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省级及以下组建自然资源厅、局的机构改革任务将在20XX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随着机构职能变化,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将面对所属单位多、专业性强、资金量大、涉及面广等新情况,如何把握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科学界定被审计对象的责任、准确评价被审计对象的履责绩效等,都是需要深入研究探讨的事项
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内部审计人员专业知识储备不足
怎么审”是摆在审计人员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
自然资源业务专业性强,审计人员不仅要有丰富的财务审计知识,而且要熟悉自然资源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
专业知识相对欠缺是目前内部审计人员的短板,机构改革后因职能增加导致相应的业务增多,内部审计人员在较短的时间内吃透新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难度较大,难以查深查透,审计的深度、高度难以保证
目标多、范围广、重点不聚焦,审计难度大
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管理和使用包含的范围非常广泛,除了原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的征地、供地、地籍管理、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土地储备、土地执法监察等业务外,还增加了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管理、水资源、草原、森林和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海洋管理等多项职责,因而,在对领导干部“履职用权”情况审计时,存在审计范围大、内容多等情况,如果审计目标过于笼统,缺乏针对性,那么审计工作量将很大,难以有效发挥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作用
责任界定困难
如何将领导干部的履职行为与自然资源资产的变化关联起来,并按经济责任审计要求获取证据,准确界定经济责任,存在一定难度
比如:审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有关重大经济决策情况:是否有因个人决策失误给国家资产、资金造成损失的行为;耕地保护政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等是否落实到位;海域使用权审批是否严格用途管制以及是否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