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办公易耗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XX省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办公易耗品管理,严格办公易耗品的的采购、验收、保管和使用程序,节约办公成本,合理分配使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办公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500以下的各类物品
主要分为一次性正常消耗用品和非一次性消耗用品两类
一次性正常消耗用品
打印机墨盒、硒鼓、签字笔、铅笔、橡皮、胶水、笔记本、复印纸、稿纸、便签纸、信封、胶带、电池、曲别针、长尾票夹、订书钉、印油、纸杯等
非一次性消耗用品
u盘、移动硬盘、订书机、剪刀、裁纸刀、档案盒、文件盒、文件夹、电话机、电源插座、计算器、垃圾桶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总队办公易耗品采购、验收、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总队办公易耗品实行统筹安排、集中采购、预算控制、节约使用的原则,采购与保管相分离,实行采购事前审批、领用登记的制度
第五条办公室为总队办公易耗品的具体管理部门,负责下列工作:1
负责制定总队办公易耗品年度采购预算
负责审核各部门的办公易耗品申请,定期编制采购计划
负责办公易耗品的采购、实物管理和发放,做好验收、清点、登记、建帐工作
负责监督各部门办公易耗品的使用情况
第六条财务中心是办公易耗品管理的监管部门,负责根据办公室提出的办公易耗品年度采购预算,结合当年总队费用预算进行审核,定期办理资金结算
第1页共3页第七条总队职工为办公易耗品的使用人及管理人,负有直接保管责任,应按规定领用、保管
第三章办公易耗品购买第八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各部门根据部门实际填写《办公易耗品申请表》(附表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于25日前交至办公室
第九条办公室库管员于28日前将各部门申购计划进行汇总,结合库存情况,统计出本季度所购办公用品,填写《办公易耗品采购申报表》(附件二),经办公室主任和总队分管领导审核后安排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