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一岗双责工作意见为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安全责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港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出以下意见:一、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各村、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落实政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各村、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港区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全港区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
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要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行政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
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要认真履行职责,在加强事故调查处理第1页共2页的同时,更加注重事故的防范,把监管重点放在监督企业安全生产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