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条文: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预防、控制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条文: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和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适用于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条文: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定义条文:有限空间分为三类:(一)密闭设备:第四条分类(一)释义:•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压力容器的主要危害因素:缺氧,一氧化碳(CO)中毒,挥发性有机溶剂中毒,爆炸;•冷藏箱、管道的主要危害因素:缺氧;•烟道、锅炉的主要危害因素:缺氧,一氧化碳(CO)中毒条文:(二)地下有限空间:第四条分类(二)释义:•地下室、地下仓库、隧道、地窖的主要危害因素:缺氧;•地下工程、地下管道、暗沟、涵洞、地坑、废井、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的主要危害因素:缺氧,硫化氢(H2S)中毒,可燃性气体爆炸;•矿井的主要危害因素:缺氧,一氧化碳(CO)中毒,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爆炸
条文:(三)地上有限空间:第四条分类(三)释义:•储藏室、温室、冷库的主要危害因素:缺氧;•酒糟池、发酵池的主要危害因素:缺氧,硫化氢(H2S)中毒,可燃性气体爆炸;•垃圾站的主要危害因素:缺氧,硫化氢(H2S)中毒,可燃性气体爆炸;•粮仓的主要危害因素:缺氧,磷化氢(PH3)中毒,粉尘爆炸;•料仓的主要危害因素:缺氧,粉尘爆炸
条文: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根据作业现场和周边环境情况,检测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