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企业格式化公司章程1、本章程仅适用于外商独资的有限公司。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设董事会的,将“执行董事”章节删除;设执行董事的,将“董事会”章节删除。设监事会的,将“监事”章节删除;不设监事会的,将“监事会”章节删除。3、本章程中股东自行约定的事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4、本章程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不得手工填写。5、本章程供参考,股东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订,但章程中应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5条所列事项。附件下载:《外商独资企业格式化公司章程》外商独资企业格式化公司章程填写说明1、本章程仅适用于外商独资的有限公司。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设董事会的,将“执行董事”章节删除;设执行董事的,将“董事会”章节删除。设监事会的,将“监事”章节删除;不设监事会的,将“监事会”章节删除。3、本章程中股东自行约定的事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4、本章程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不得手工填写。5、本章程供参考,股东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订,但章程中应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5条所列事项。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和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投资设立外资企业,特订立本章程。第二条公司名称(中文):;公司名称(英文):;公司注册地址:。第三条股东名称/姓名:,注册国家(地区)/所属国别(地区),法定地址。第四条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投资总额为,注册资本为。股东认缴出资额为,出资方式为:。(注:如有专项规定不需列明投资总额的,则删去投资总额项。)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缴付期限:。(注:投资者一次性缴付全部出资的,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缴足;分期缴付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其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十五,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缴足,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两年内缴足。)第八条股东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第四章股东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和更换董事(或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十二)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注:可以约定其他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职责)第五章执行董事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股东委派。任期届满,经委派可以连任。第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