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管理交通设施设置意见停车管理交通设施设置意见20122012年年44月月88日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离上述地点50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30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四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立即驶离;((六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注:盲道上禁止施划停车泊位线。《武汉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根据国标根据国标GB5768-2009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要求,结合《武汉市停车管理办法》及武汉市城市道要求,结合《武汉市停车管理办法》及武汉市城市道路现状对停车管理的分析:路现状对停车管理的分析:一、禁令和指示标志地点设置、角度和支撑方式规定一、禁令和指示标志地点设置、角度和支撑方式规定11、禁令和指示标志地点设置;、禁令和指示标志地点设置;22、交通标志安装角度规定;、交通标志安装角度规定;33、交通标志的支撑方式;、交通标志的支撑方式;二、禁令和指示交通标志设置规范二、禁令和指示交通标志设置规范11、禁令标志设施规范;、禁令标志设施规范;22、指示标志设施规范。、指示标志设施规范。三、交通标线设施规范三、交通标线设施规范11、交通标线的分类与使用;、交通标线的分类与使用;22、禁止停车线的两种形式;、禁止停车线的两种形式;33、停车标线设设置规范。、停车标线设设置规范。一、禁令和指示标志地一、禁令和指示标志地点设置、角度和支撑方点设置、角度和支撑方式规定式规定11、禁令和指示标志地点设、禁令和指示标志地点设置置《《国标国标》》3.10.23.10.2项规定,项规定,禁令、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禁禁令、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禁止、限制或遵循路段开始的止、限制或遵循路段开始的位置。部分禁令标志开始路位置。部分禁令标志开始路段的路口前适当位置应设置段的路口前适当位置应设置相应的指路标志提示,使被相应的指路标志提示,使被限制车辆能够提前绕道行驶。限制车辆能够提前绕道行驶。根据这一规定,建议禁令标根据这一规定,建议禁令标志设置在进路口后志设置在进路口后10-1510-15米处设置,指示标志在进路米处设置,指示标志在进路口后口后30-5030-50米处设置。如米处设置。如路段较长,每相隔路段较长,每相隔80-10080-100米增加一块禁令标志或指示米增加一块禁令标志或指示标志。标志。(图例(图例11))22、交通标志安装角度规定、交通标志安装角度规定《《国标国标》》3.10.43.10.4项规定,项规定,禁令和指示标志面对来车方禁令和指示标志面对来车方向向0°-45°0°-45°,指路和警告标,指路和警告标志面对来车方向志面对来车方向0°-10°0°-10°(图例(图例22))根据我市实际,根据我市实际,建议禁令和指示标志面对来建议禁令和指示标志面对来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