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协议甲方:河北智同医药控股集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乙方:河北晟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在完全遵守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公平、自愿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愿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及甲方技术和管理的要求,承担部分工程的施工任务,甲乙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河北智同医药研发基地项目二、工程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太行南大街197号三、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甲方下发图纸):1、厂区砼地面工程2、厂区内管线工程(含井及阀门等)四、工程质量要求4.1工程质量等级:合格。4.2乙方应有相应的施工经验,施工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具备相应技术资质及操作能力,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数量应满足工程需要,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4.3本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相关施工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业主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施工和验收。4.4乙方施工的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年,在质量保修责任期内,乙方应按甲方书面返修通知书要求无条件将工程返修合格。如乙方迟延履行返修义务,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施工方返修,所发生的全部返修费用及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返修工程费用从工程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赔付。五、承包方式:5.1工程完工整体结算。5.2工程采用总价包干形式,总价为2233000元(贰佰贰拾叁万叁仟元)详见附件。5.3以上单价包含扬尘治理、道路清扫、水电费、人工机械费用、检测试验费等施工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含普通增值税发票。5.4现场发生的重大变更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六、工期6.1本合同工期自2016年11月25日开工,至2017年1月10日完工,总工期为46天,乙方必须根据天气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安排工期,安排好施工组织设计,按期完工。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可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服从。6.2乙方在2016年11月24日前按甲方要求保证所有人员、设备进场,且能满足施工要求,如果乙方人员延期进场导致开工时间迟延,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乙方延期进场超过七日的,视乙方为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乙方签订合同前应向甲方提交近三年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清单、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本协议履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如发现清单人员名单与实际不符,乙方应限期改正,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按1000元/人缴纳罚款;情节严重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协议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承担及清场约定执行。工程完工后,乙方人员或机械设备退场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甲方同意后方能退场,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6.3工期顺延与延长6.3.1施工中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本条约定的工期相应顺延;6.3.2工程施工内容增加的,甲、乙双方在业主认可的追加工期范围内协商确定工期延长时间。6.4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6.4.1若甲方在施工中发现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无力完成施工任务,或存在质量问题及内部管理问题,甲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要求乙方限期退场,同时乙方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另觅合作人的进场费及赶工期的费用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6.4.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甲方承担1000元/天违约金,并应于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内容。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仍未完成施工内容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同时乙方应于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乙方逾期撤离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清场,相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6.4.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停工超过7日,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并不予结算工程款,同时乙方应于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按协议总造价每日1%进行处罚。七、工程费用结算和支付7.1在保证设计要求以及甲方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技术交底要求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