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生活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对生活部成员的科学管理,使生活部工作走向规范化,有效发挥生活部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生活部成员管理制度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义务和权利第三条生活部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密切联系学院和同学,倾听意见,接受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利益;(四)努力工作,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互相协作
第四条生活部成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对本部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批评和建议;(二)参加本部的各项活动,(三)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四)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第三章组成成员生活部组织结构:生活部部长:邱宁然生活部副部长:高娃蒋琳生活部干事:和明英、刘雁、张娅丽、朱琰、王瑞华、李冬冬、罗铭春、朱玲第五条各成员主要职能:(一)部长:全面负责生活部的工作;负责召集部内成员及学院各班生活委员开会,负责向院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二)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分管各干事的工作;部长职务空缺时,代理吧开展工作
(三)干事:协助部长、副部长处理生活部日常事务;负责学院的后勤工作,并协调各部开展工作
(五)生活部:协助学校、学院搞好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校学联和院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和卫生评比、检查工作;协助校有关部门维持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负责全院学生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发放助学贷款
第六条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成员或职位时,应报学院团总支批准
第四章录用第七条本部所有职位均采取公开面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
第八条竞选生活部干部,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要求进步,遵纪守法,无处分;(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