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利润转增资申办流程辦理事項辦理時限辦理結果辦理必備材料商务局审批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具体办理增资手续如下:(1)公司申请(写明增资用途)(2)董事会决议(独资企业为股东决定)(3)股东各方增资协议(4)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修改协议、章程修正案,或重新修订的合同和章程(独资企业为章程修正案)(5)验资报告、项目增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6)企业新批准成立时的有关文件:合同、章程及批复(7)营业执照复印件(8)批准证书原件(9)上一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10)环保部门已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11)国土部门对项目用地情况的说明注:若人民币利润增资的话,还需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和利润产生年度的审计报告
若以设备作价增资的话,还需提供投资者《设备作价清单》
附件:《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申报表》(由我局提供)外汇管理局审批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业务核准件变更登记增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所需文件:1.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增资申请报告(原件1份);2.企业董事会关于增资的决议(原件1份,打印,董事会成员签字);3.有关增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3份,打印,企业盖章);4.各方投资者就增资事项(增资方式、期限等)签订的补充合同、章程(原件各4份,打印,投资者法定代表签字、投资者盖章,外资企业只提交补充章程);5.企业成立批文及其他变更批文(如有,复印件各1份);6.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复印件各1份,外资企业只提交章程);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8.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副本2)原件;9.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批准证书存根》1份(只填写变更事项);10.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已有的最近的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显示注册资本已缴足的企业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