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诲处范文之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治理方案用学分进展治理是新课程方案的一项重要改革
学分认定是学生学业综合评价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江西省从2008年秋季开场施行一般高中新课程改革,依照教育部2003年3月公布的《一般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江西省教育厅一般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工作方案》和《江西省一般高中学分认定方法》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实际,特制定我校一般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方案,并于2008年9月起试行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1、学分认定工作委员会主任:谢强华副主任:杨自强成员:郑承波、郑胜冲、丁德锋、沈大战、各班主任、科任老师
职责:负责对学分的认定、评定的详细施行工作,以及审定结果并公示的工作
2、学分认定工作仲裁委员会主任:叶声国副主任:周凌运成员:徐常彬、吴开鹏、各年级组长、学科负责人、各班班长
职责:负责接收学生对学分的认定过程中学生的申述、调查、核实和以及纠正
3、模块修习过程督查小组组长:杨自强副组长:郑承波组员:教务处、政教处相关领导、班主任、学科老师、学科代表职责:每个学科由学科老师或科代表对学生的日常学习表现情况如实进展登记,每月一小结,每半个学期一汇总
督查小组不定期对学生日常学习表现登记进展检查,每学期至少检查三次,对学生的出勤、课堂纪律、作业完成情况、参加学科活动等方面进展详细的核实
二、学分认定的根本原则1、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依照相关规定认定,学分分值取整数
2、学分认定是学生学业综合评价的一个重要的客观依照,旨在检查学生修习情况,促进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3、学分认定既要注重学生的学习结果,又要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既要有老师的评价,又要反映学生的自我体验,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
4、学分认定方法要简明、客观、科学、可操作性强
既要表达高中新课程的理念,又要继承传统的好经历,力求全面、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成长过程
5、学分认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