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诲处范文之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治理方案用学分进展治理是新课程方案的一项重要改革。学分认定是学生学业综合评价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江西省从2008年秋季开场施行一般高中新课程改革,依照教育部2003年3月公布的《一般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江西省教育厅一般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工作方案》和《江西省一般高中学分认定方法》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实际,特制定我校一般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方案,并于2008年9月起试行。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1、学分认定工作委员会主任:谢强华副主任:杨自强成员:郑承波、郑胜冲、丁德锋、沈大战、各班主任、科任老师。职责:负责对学分的认定、评定的详细施行工作,以及审定结果并公示的工作。2、学分认定工作仲裁委员会主任:叶声国副主任:周凌运成员:徐常彬、吴开鹏、各年级组长、学科负责人、各班班长。职责:负责接收学生对学分的认定过程中学生的申述、调查、核实和以及纠正。3、模块修习过程督查小组组长:杨自强副组长:郑承波组员:教务处、政教处相关领导、班主任、学科老师、学科代表职责:每个学科由学科老师或科代表对学生的日常学习表现情况如实进展登记,每月一小结,每半个学期一汇总。督查小组不定期对学生日常学习表现登记进展检查,每学期至少检查三次,对学生的出勤、课堂纪律、作业完成情况、参加学科活动等方面进展详细的核实。二、学分认定的根本原则1、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依照相关规定认定,学分分值取整数。2、学分认定是学生学业综合评价的一个重要的客观依照,旨在检查学生修习情况,促进学生的学习和成长。3、学分认定既要注重学生的学习结果,又要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既要有老师的评价,又要反映学生的自我体验,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4、学分认定方法要简明、客观、科学、可操作性强。既要表达高中新课程的理念,又要继承传统的好经历,力求全面、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成长过程。5、学分认定工作必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学校学分认定工作应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和和上级教育行政治理部门的监视,确保学分认定的权威性和真实性。三、课程学分的详细设置教育部规定一般高中学制三年,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学分治理规定学生高中三年总学分必须到达最低144分方可毕业,其中包括116个必修学分和28个选修学分。新课程学分详细设置如下:学习领域科目必修学分选修学分I选修学分Ⅱ学分学时学分学时学时学时语言与文学语文10180依照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习惯不同潜能和开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根底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假设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学校依照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开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苦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第一阶段安排地点课程12学时,专题6课时,校本课程18课时。英语10180数学数学10180人文与社会思想政治8144历史6108地理6108科学物理6108化学6108生物6108技术信息技术472通用技术472艺术音乐354美术354体育与健康体育与健康1198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15270每周3学时社区效劳2三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课余时间,分散安排。社会实践6每学年1周,共3周:集中安排高中毕业要求144学分/2449学时1161944226说明:(一)高中施行新课程后,课程学习将分成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体育与健康、艺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8个领域,涉及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和社区效劳等科目。(二)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11周。(三)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个模块通常为36个学时,可在一个学段内完成。(四)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技术的8个必修学分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占4学分。(五)研究性学习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三年共计15学分。设置研究性学习活动旨在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经济、科技和生活中的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