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址、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单元安全检查表序号检查内容依据标准或规范1、选址厂址应满足近期建设所必需的1场地面积和适宜的建厂地形,并应根据工业企业远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留有适当的发展余地
厂址应位于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厂址不可避免不受洪水、潮2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时,必须采取防洪、排涝措施;2凡受江、河、潮、海洪水、潮水或山洪威胁的工业企业,防洪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的有关规定
下列地段和地区不应选为厂址:1发震断层和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及高于9度的地震区;2有泥石流、滑坡、流沙、溶洞等直接危害的地段;3采矿陷落(错动)区地表界限内;4爆破危险界限内;5坝或堤决溃后可能淹没的地区;36有严重放射性物质污染影响区;7生活居住区、文教区、水源保护区、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疗养区、自然保护区和其它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8对飞机起落、电台通讯、电视转播、雷达导航和重要的天文、气象、地震观察以及军事设施等规定有影响的范围内9很严重的自重湿陷性黄土地段,厚度大的新近堆积黄土地段《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3
14《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3
12《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3
9检查情况结论备注和高压缩性的饱和黄土地段等地质条件恶劣地段;10具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区;11受海啸或湖涌危害的地区
厂房之间及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间距不4应小于表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3
12、总平面布置交通运输的规划,应与企业所在地国家或地方交通运输规划相协调,并应符合工业企业总体规划要求,还应根据生产需要、当《工业企业总平面设5地交通运输现状和发展规划,结合自然条件与总平面布置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