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诲处范文之中学毕业生综合素养评价方案为确保我校初中生综合素养评价工作顺利开展,依照融安县教育局文件《关于印发〈融安县2010年初中综合素养评价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初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开展观为指导,要有利于引导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开展;要有利于引导老师转变教育教学行为,促进根底教育课程改革深化、健康开展;要有利于引导家长、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从而进一步推进我校的素养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组织与领导为加强对我校初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初中生综合素养评价工作领导组和监察小组
1、学校初中生综合素养评价工作领导组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政教处主任)(教务处主任)(政教处副主任、班主任代表)(班主任代表)(老师代表)(家长代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联络6671767)
主要职责:确定学校的评价方案,制定学校的评价程序;指导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并监视学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的纠纷,对评价结果进展认定;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视,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组织老师对全校的综合素养评价结果进展统计分析,构成反应意见,指导改良教育教学;对全校老师和学生家长进展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
2、学校初中生综合素养评价工作监察小组组长:(书记)副组长:(副校长)成员:(办公室主任)(政教处副主任、班主任代表)(政教处副主任、班主任代表)(班主任)(班主任)(老师)(老师)主要职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与施行情况,接受学校有关投诉,进展调查并予以处理
3、班级评价小组:各班级要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班级评价小组,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课任老师及学生代表组成,小组成员5-7人
小组中的学生成员不参与老师评分,但应参加实证材料审核,评价细则讨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