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一、指导思想1、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和教职工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相结合,落实党的教育方针。2、用教职工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来激发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全校教职工正向发展、积极为本校教育教学工作做贡献。3、在教职工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中,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客观、全面合理地对每一个教职工进行考核。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工作量考核加分2、工作表现考核加分3、教职工各类获奖加分三、考核方法1、学校所有教职工考核都根据本校教职工考核制度进行。各部门应严格按照考核制度进行核算,并予以公示,公示无误后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考核成绩。2、每学期期末进行期末考核,每学年年末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公示无误后,方可记入个人考核成绩。3、教师工作量和成绩考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后勤人员考核工作由学校后勤处负责,全校班级考核工作由政教处负责,最后结果由校长核定,并予以公示。教职工考核评分由工作量、工作表现、各类获奖等三个方面进行,标准如下:一、工作量考核制度工作量考核加分=超课时数×0.02超课时数=任课教师周工作量-基本课时数(13节)。任课教师周工作量=周教学工作量+周管理工作量+兼职工作量+浮动工作量。(一)周标准工作量教师在五个工作日内的基础工作量为折算后的13个标准课时量。(二)周教学工作量周教学工作量=周课时数×折合系数1、小学专任教师学科折合系数:小学学科折合系数科学、课程功能室管理体育、道德音乐、美术、语文数学英语与法信息实验室其它功能室技术治周标准课时数13131313131313折合系数(备课系数1.21.21.1+批改作业系数)110.80.6(进课堂上课折合课时:语文、数学科目按课表正课节数×折合系数;其它科目和实验室按课表节数×折合系数;其它功能室按实际每天上班6小时,每小时按1节课计算,再乘折合系数)2、其他学科教师周课时数折算标准及学校管理人员、职员的工作量由学校根据满负荷原则,结合实际确定。3、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必须兼课,工作量要达到规定要求。4、其他管理人员、党群组织负责人由专任教师兼任,做到一人多岗。(三)管理人员周工作量学校校级领导与内设机构管理人员要以上级备案的和根据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学校自行配备的为依据,其行政工作量按如下确定:周工作量=基本工作量+任课课时,具体标准如下:处室(级部)处室(级部)管理岗校级领校级领导正班副班教研组长中层正(副)职员(教务位导正职副职主任主任(年级组长)职员)基本工作量1285(3)3322(四)兼职工作量1、校长兼职学校支部书记,每周按校级副职8节课时的标准核算。2、校级领导副职管理多个部门的上调为10至12个课时核算。3、兼职其他临时工作的由行政会议讨论确定课时量。(五)浮动工作量1、老年补助课时:是指男55~56周岁、女50~51周岁,每周可享受4节标准课时。男57~58周岁、女52~53周岁,每周可享受6节标准课时。男59~60周岁、女54~55周岁,每周可享受8节标准课时。2、特重大疾病补助课时:以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为依据,每周补助4节标准课时。(六)超课时加分办法1、学期超课时数计算方法:每周折合后的实际工作量(课时)×18周-18周×13(周标准课时量)。2、超课时加分标准:学期超课时总数每节按0.02分计入考核分计算。(七)不足课时处理办法1、不足标准课时13节的可临时代课补足,由教导处优先安排不足课时的教师临时代课,不计代课费。2、学期不足课时数计算方法:每周折合后的实际工作量(课时)×18周-18周×13(周标准课时量)。3、已经进副高的教师若不足标准课时13节的,进岗、进级、评优、评先不予推荐。4、没有进副高的,实际进课堂课时量达不到职称规定课时数的不予推荐职称申报,不足标准课时13节的,进岗、进级、评优、评先不予推荐。二、工作表现考核制度1、考勤方面①在期末考核时,计算每学期全勤加5分。②在本学期中,如果是事假,则每请假1天扣1分。③在本学期中,如果是病假,则每请假1天扣0.5分。④旷课1节扣0.5分,连续旷课10天或一学期累计旷课20天,上报教育局解聘处理。⑤婚假、丧家和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