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
安全生产费用是承包人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谈判纪要要求,为达到施工安全标准,专门用于采购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与设施、落实安全施工措施、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坚持“规范计取、合理计划、计量支付、确保投入”的原则
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规定,安全生产费用总额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
5%,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二、安全生产费用支付1
项目部应当根据合同文件要求,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总体计划,报监理审查和建设单位备案
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当根据投标文件的要求,根据实际安全费用使用情况编报当月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计量表(按项目清单规定内容编制,附相关凭证),并报送下月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与当月工程量支付申请同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
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使用超出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确认后,报送建设单位审核确认,超出部分的安全生产费用可在安全生产费用清单中给予增补并计量支付;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使用少于合同中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建设单位不得支付余额部分的安全生产费用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由分包单位实施的安全措施,分包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及支付等条款
项目部存在劳务分包的,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应由劳务分包队伍落实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费用及支付等条款
三、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规定,在以下范围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