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说慈善责任说道德责任说法律责任说综合责任说利益相关说诺贝尔奖得主弥尔顿·弗里德曼认为:“公司的社会责任就是为股东们赚钱”
著名的管理学大师彼得·杜拉克也认为:“企业首要的责任就是获取足够的利润以弥补将来的成本,如果这个社会责任没有实现,其他的社会责任也不可能实现
”张文魁认为,我国企业相对规模还很小,过分强调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会影响企业的发展
因此企业的社会责任还是要还原企业的本来面目,即企业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就是完成了企业的社会责任
菲利浦·科特勒及南希·李就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的一种自我承担,通过“自愿”的商业行为及“自愿”地贡献本身资源去改善社区的福祉
中国学者曹凤月也认为,企业中存在四种责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社会责任
企业经济责任是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创造社会财富;法律责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管理销售活动;道德责任是社会对企业的期望,如诚实不欺,信守承诺,为子孙后代负责、爱护环境等;企业社会责任一般理解为慈善责任
第一个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的欧利文·谢尔顿大胆断言,企业社会责任中蕴涵的主要因素是道德责任
同样,在一些著名学者和实业界人士眼中,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对社会的道义责任
基于这种观点,我国有学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质是一种企业对社会的道义责任,是一种理性而自觉的行为,强制推行只能解决形式问题,解决不了实质问题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企业的责任区分为社会责任和道义责任两大类
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法定的必须承担的责任,其特点是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它属于法制性责任
而道义责任是属于道德性质的责任,具有非法制性和非强制性,是意愿性责任
正因为如此,企业首先必须完成社会责任,在此基础上再去考虑道义责任
我国学者常凯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就其本质和基础而言,主要是指企业对于社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971年美国经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