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教育实践四风整治方案为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干部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税务系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税总群教组发〔20XX〕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税总群教组发〔20XX〕22号)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区国税系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桂国税群教组发〔20XX〕17号)精神,结合国税工作实际,市国税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市国税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治治病”的总要求和为民务实清廉主题,遵循“问题引领、开门整改,领导带头、即知即改,标本兼治、制度完善,终端见效、群众满意”的思路,以解决群众和纳税人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积弊已久的“老大难”问题、屡犯屡改的惯性问题为重点,下猛药、出重拳,集中力量逐项抓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国税部门联系群众和纳税人“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解决服务群众和纳税人“最后一步路”的问题,进一步树立市国税系统为民务实清廉形象,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二、重点任务按照税务总局、自治区国税局提出的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重点,结合市国税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实际,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税总群教组发〔20XX〕34号)的要求,在市国税系统深入推进“三清三察三审三治”工作。(一)深化“三清”深化市局机关、各县(区)国税局办公用房清理、公务用车清理、基本建设清理“三清”工作。在各单位自查自纠和上第1页共7页级单位抽查的基础上,市国税局将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XX〕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XX〕2号)等文件,组成若干个检查组对各县(区)国税局进行督查。1.清理腾退办公用房情况。重点检查县(区)国税机关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占有、使用及清理腾退办公用房整改落实情况。2.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县(区)国税局及所属分局(税务所)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以及超编制超标配备车辆整改落实情况。3.基本建设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县(区)国税局及所属分局(税务所)停止新建办公用房整改情况,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开工审批、在建项目管理和竣工项目决算编报情况。4.培训中心管理使用情况。把自治区国税局培训中心作为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重点检查培训中心是否存在违规安排财政性资金、违规建设等问题。集中整治违反发票管理规定、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用于送礼、消费或发放津补贴,违规开设娱乐服务项目等问题。严肃查处在各类培训接待管理中公私不分、违规接待、奢侈浪费、消费娱乐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二)深化“三察”系统各单位要充分总结借鉴其他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在落实税总群教组发〔20XX〕34号文件有关“三察”要求的同时,把察访“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察访不依法行政、办事效率低下现象,察访“吃拿卡要报”现象的“三察”工作常态化、机制化,重点察访以下内容:1.“为政不为”问题。重点检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纠正工作落实不力,执行“中梗阻”,对上级交办任务顶着不办等问题;坚决纠正对待纳税人态度生硬、服务不主动,办事效率低,推诿扯皮等问题。集中整治不一次性告知,不履行首问责任制,让纳税人多次跑、多头找等问题。第2页共7页2.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问题。重点检查行文是否必要、公文内容是否简洁务实、公文制发是否规范;检查会议计划安排、审批制度执行、会议执行情况;检查评比是否有制度依据、有计划方案和取得实际效果。3.行政审批改革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