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综合治税工作意见社会综合治税就是税务部门借助外力,运用多种手段和有效形式,充分调动政府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建立税源信息传递或共享制度,形成严密的监控网络,实现对税源的有效控管
《税收征管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部门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国税局为进一步促进全区综合治税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好主导、协作、督促、规范作用,根据上半年全区综合治税工作情况及《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街财政体制的意见》济天政发[20XX]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税收征收管理现状,为进一步促进全区综合治税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好主导、协作、督促、规范作用,制定以下意见:一、健全组织根据综合治税工作需要,国税局成立综合治税办公室,刘东升调研员任办公室主任,综合业务科科长王树林、办税服务厅主任霍斌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综合业务科,办公室成员有北园分局局长刘英明、大桥分局局长张宏彦、综合业务科科员于凡、办税服务厅科员原刚
二、明确职责(一)综合治税办公室职责1
承接区综合治税办公室及其他成员单位发起的各项任务,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对任务的调查,按期反馈任务的落实情况
定期向区综合治税办公室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
向综合治税办公室其他成员单位发起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和反馈日期
按季发布办镇税收收入完成情况
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街财政体制的意见》文件要求认定有关事项
每年两次发起税务与办镇拉网式税源普查活动或不定期的局域税源普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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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搞好对非专业税收部门的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重点培训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和报送,代扣代征等业务的操作规范,确保综合治税工作达到专业化的水平
综合治税其他工作事项
(二)街道办事处(镇)综合治税机构职责1
负责本辖区内综合治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