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做好税收执法风险工作交流材料目前,虽然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建设工作在不断的发展壮大,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公民和法人的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如果国税部门执法人员不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转变执法观念,克服随意执法的老毛病,就随时存在着执法风险的问题,小到内部处分,大到触犯刑律。同时,也会导致少数纳税人“小病不除,终成大患”,使其最终承担了更大的“违法”风险,不利于和谐征纳关系。那如何防范执法风险呢。首先,我们必须理解税收执法的意义。所谓执法风险,就是具备执法资格的国家公务人员按照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或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存在有未按照或未完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行为执法或履行职责,侵犯、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给国家或人民群众造成一定的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失以及应履行而未履行职责,所应承担的责任。因此,如何判断风险、选择风险、规避风险继而运用风险,在风险中寻求机会创造收益,意义更加深远而重大。一、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必须保障税收执法安全的意义。(一)、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有利于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减少涉税争讼的发生市场经济环境下,税收管理要面对和解决的是多元利益主体并存下的复杂税收法律关系,能否处理好国家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权益关系,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仅关系到税收法律规范及国家的大政方针能否得以正确地贯彻执行,更关系到税务机关能否营造和谐的征纳关系和执法环境,而和谐的征纳关系和执法环境正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加强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旨在通过明晰税收执法各环节存在的执法风险形式及其法律后果,警示税务人员时刻遵循法治原则,正确履行税收管理职责,树立良好的税收执法公信力和执法形象,减少各类涉税争讼的发生,营造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第1页共4页(二)、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有利于正确履行税收管理职责,促进税收事业健康发展当前,税务机关与税务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是客观存在的,这是引发执法风险的内生性因素。随着民主与法治的进步,公民维权、行政监察以及司法监督力量日益增强,潜在的执法风险演变为现实法律责任的机率增大,能否准确判断、识别、预防并有效抵御各种执法风险,不仅关系到税务人员的切身利益,更关乎税收事业的长远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努力营造温馨的税收执法环境,减少税务人员的执法压力,不仅能增强其责任感和忠诚度,激发其工作潜能,保证税收法律制度的正确施行,更有助于提升税务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有益于税收事业的长远、健康发展。二、强化内部和外部执法安全,保障税收执法安全顺利进行。(一)、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大内部惩处力度通过进一步完善内部执法责任制,做好岗位职责与工作流程的适配,规范各执法岗位及上下环节之间有效衔接的执法程序;及时对与税收法制建设与信息化建设不适应的工作流程的内容进行修订完善;继续强化评议考核,充分发挥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功效,建立起以税收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将信息化手段引入对执法行为的评议考核,提高评议考核质量与效率,减少人为因素对考核结果的干扰;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加大内部惩处力度,以促进税务执法人员依法治税由被动转为主动,从“要我规范”到“我要规范”上转变,有效地防止权力滥用行为的发生,减少违法执法行为,降低执法风险。同时,建立多渠道的执法监督机制,发掘外部监督的作用,广泛开展部门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特别要发挥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以促进税收法制制度的完善,促进税务机关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二)、广泛宣传,努力化解外部执法风险做好税法宣传,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争取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构筑税务机关与社会各界及广大纳税人的和谐关系。一方面,要有效地利用各种媒体,普及税收法第2页共4页律知识,增强社会各界的依法纳税意识,使税收法制建设与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逐步协调。将税收执法行为、程序、时限置于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