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工作年度总结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执法监察工作汇报根据全国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执法监察工作电视会及省、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有关精神,我市高度重视,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漳政综[2003]148号)的通知,把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执法监察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以监察局局长叶鸿兴为第一召集人,国土资源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群为第二召集人,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联席会,制定了工作方案
针对2001年4月以来的各类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2001年12月以来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进行检查,自查自纠,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自查情况㈠、严格按照国务院15号文件、国土资源部11号令,结合我市具体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于2002年10月10日成立《***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领导小组》漳政[2002]综155号、于2002年9月29日成立《XX县区土地估价与使用委员会》漳政[2002]综152号、于2002年4月18日《***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漳政[2002]综43号等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价确认、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组织领导工作
每一次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会均由市纪检(监察)、财政、计划、审计、物价、建设等部门人员以及市公证处人员全程参加现场监督,我局一楼服务大厅设立挂牌交易栏,接受挂牌交易竞买人报价,所有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程序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有效地杜绝了出让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人为操纵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扫展,我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