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审批程序怎样XX县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流程【办理依据】1、《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2、《XX县区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增府〔20XX〕17号)【办理流程】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领表委会领取申请表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需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以下资料:1
结婚证(离婚证)、计划生育证明;4
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5
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权属证明;6
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及房屋权属证明;7
借住住房的提供产权人出具的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8
上一年度收入证明,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9
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10
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11
价值在800元以上的家庭资产情况证明,包括银行存款、土地、房产、汽车、投资类资产、收藏品等;12
申请实物配租的须提供低保证、特困职工证、三级及以上残疾人证、转业复员军人、优抚对象、孤老等证明中的一项或多项;13
其他特殊情况的证明
无异议第1页共3页将申请表、入户调查表及申请资料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房管分局(所)
申复审一次公示初审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在收到申请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会同房管分局、所(站)对申请人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填写《XX县区申请住房保障家庭入户调查表》,并将初审结果填入申请表,加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公章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姓名、户籍地址、现居住地址、申请人数、可支配收入、房产、资产等情况,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在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及社区居委会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完成后将相关情况填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