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土地节约集约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按照《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结合*省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人多地少是*省的基本省情
至20*年底,全省耕地面积1
126亿亩,人均耕地面积1
21亩,有6个市、47个县人均耕地面积已逼近或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
*省正处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时期,也是人口增长、城市化和工业化的高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特别是土地资源的需求增长,使得土地供需矛盾日趋尖锐
与东部沿海其他省份相比,*省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差距较大,地均城乡建设用地gdp、固定资产投资、实现财税收入均在一定程度上低于广东、浙江、福建、江苏等省份
从省内情况来看,在占全省建设用地总量50%左右的农村地区,由于人口迁移、出生率下降以及相关规划和政策不配套等因素,导致“空心村”现象严重,有大量的空闲房屋、闲置土地和废弃工矿用地得不到充分合理利用,节约集约用地存在较大潜力
因此,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增强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感,从根本上转变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努力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省实际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新路子
二、明确标准,从严控制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当前,要抓紧组织开展建设用地普查评价工作,在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基础上,对全省各类建设用地的利用状况、利用强度、综合承载能力等进行全面调查和综合分析评价,制定切实可行的挖潜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计划与实施方案,明确低效利用土地和空闲、闲置土地的利用方向
普查评价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具体实施
同时,要明确用地标准,完善控制体系,确保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一)建立和完善建设用地指标控制体系
省国土资源厅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确定的各类建设用地控制标准,结第1页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