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整改措施一、认真分析原因11年底的社会评议机关情况,我局的综合测评得分为90
98(平均综合测评分为91
07),在全市第一类62个机关(部门)中列第39位,位次较11年有较大提升
针对本部门提出的3条综合意见和建议,体现了社会和群众对国土资源关心关注,针对提出的三个问题,我们逐一进行了分析
1、国土资源局在拍卖建房用地高价出售,致使市民在购房时力不从心,负担太重
地价作为反映一个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供求关系的“晴雨表”,是由市场决定的
地价的涨与跌,必须遵循市场运行的规律
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是国家土地管理的大政方针,是国家政策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制度,是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正确方向,符合国际惯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我市经营性用地自xx年开始在全省率先公开出让,历年来土地出让金达730多亿,8年来的成功实践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企业改制、社会保障等提供了大量资金支撑,有效杜绝了土地市场领域腐败现象的产生,规范了土地经营性市场,国家土地资产得到有效保护
从商品房市场价格构成来分析,土地成本仅占20-30%,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房价格走高,主要是由市场供需关系而决定,出让成本是其中一个因素,但不是主要因素
无锡跟国内同等城市比较,地价处于中等水平,跟周边城市如南京、苏州比较,无锡地价还相对偏低一些
高房价是社会问题,是一个普遍问题,我局在加强宣传方面力度还不够,宣传合力还不强,加上土地是房价中的重要环节,某些宣传的误导,容易导致社会和群众认识的偏差
2、崇安国土资源管理处对07、11年收的土地年租金,一直未予退回,经办人员说法口径不一,并将有着要求退款资料丢失,给客户带来极大不便
经调查核实,基本情况如下:xx年8月市地税局与崇安国土资源管理处交接年租金时,由于在税号问题上发生了失误,致使XX市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缴的每年11742元、2年共计23484元的年租金,误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