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会慰问制度局各股室、中心、老人协会:为进一步创建和谐机关,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体现对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关心和爱护,经研究,特制定并完善本局(工会)慰问制度
一、住院慰问制度1、慰问的对象:本局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本局在职干部职工直系亲属(限指父母、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下同)
2、慰问的标准:本局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慰问金600元(含水果、花篮慰问品);在职干部职工直系亲属慰问金400元(含水果、花篮慰问品)
3、慰问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慰问在职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的,由分管领导组织对应股室人员、工会代表前往慰问;慰问离退休人员由分管领导、办公室人员前往慰问;确需局长或局领导班子一同前往慰问的,由分管领导向局长报告后决定
4、慰问的报告:为避免出现遗漏等情形,慰问对象的相关人、知情人应主动及时向所在股室股长和办公室主任告知,股长、办公室主任再向分管领导、局长报告
5、其他的方面:因患老人病、慢性病一年中多次住院的,视情况安排慰问
二、丧事慰问制度1、慰问的对象:①本局在职干部职工直系亲属和祖父母、兄弟姐妹;②离退休人员及其配偶;③曾经在本局工作过的人员;④原在乡镇财政所担任过所长并已离退休的人员
2、慰问的标准:①本局在职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中的父母、离退休人员及其第1页共3页配偶不幸亡故的,单位安排慰问金500元(含敬送花圈一支);对岳父母、公婆和祖父母不幸亡故的,单位安排慰问金300元(含敬送花圈一支);②其他慰问对象,单位敬送花圈一支100元
3、慰问的方式:本局在职干部职工亲属中的父母、离退休人员亡故的,由局长或局领导班子组织相对应的股室人员、工会代表一同前往慰问;本局干部职工亲属中的岳父母、公婆和祖父母亡故的,由相对应的分管领导、股室人员、工会代表前往慰问;离退休人员的配偶亡故的,由分管领导、办公室人员前往慰问;其他的委托代办
4、报告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