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治理慵懒行为工作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全面提升机关工作效能,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在全市机关深入开展从严管理干部治理慵懒行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就在全市机关深入开展从严管理干部治理慵懒行为工作(以下简称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健全优胜劣汰、奖勤罚懒、能上能下的干部管理机制,优化工作方法,强化组织措施,严肃作风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慵懒行为,力争经过2年左右的时间,使机关工作效能明显提高,机关干部形象明显提升,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干部队伍
二、治理范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机关工作人员)
三、治理内容治理慵懒行为,要重点解决能力平庸、碌碌无为、行为懒惰、得过且过、自由散漫、不守纪律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一)机关工作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考勤奖180元(分3个月扣除),进行批评教育
1、违反市委、市政府工作日午间禁止饮酒规定的;2、未经批准私驾公车的;3、一季度内迟到、早退2次以上的(含2次);4、工作时间打扑克、打麻将、下棋,上网玩游戏、聊天、炒股等与公务无关行为的;5、未严格按照要求参加会议,无故缺席或替会2次以上的第1页共5页(含2次);6、不按规定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经批评教育不改正的;7、对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上级交办的事项,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完成的;8、以执行各种政策、法规、规定为借口,故意给服务对象设置障碍的;9、对服务对象态度生硬、蛮横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二)机关工作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考勤奖360元(分6个月扣除),对其实施诫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