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作风廉洁措施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重要思想,巩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成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本着“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为民、优质服务”的原则,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特制定如下措施:一、认真执行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严格按规矩办事,依法行政
切实做好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出让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市场管理等重点工作,依法定期公开土地和矿业权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各项政策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认真履行土地、矿产管理工作职责,严格按程序办事,健全内部制约机制
按照旌国土资*号文件要求,在减少审批环节的基础上,凡建设用地、采矿许可及土地登记必须规范审批程序,按确定的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要求运作,并由分管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及奖惩制度
在规划、用地、土地登记、矿业权以及查处违法案件等方面实行内部会审和集体审批制度
三、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方便群众办事
凡第一个接触来本局办事的人为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并告知相关事项
设立“首问责任制”意见箱及热线电话,对群众反映首问责任人或相关工作人员态度简单粗暴、办事拖拉推诿的,经查实后将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相关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四、实行“谁分管、谁负责”责任制
在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基础上,其他领导成员必须按照各自分工,“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切实负起应尽责任,坚持责权统一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股室管理,根据全年工作任务目标,签订责任状,年终考核奖惩
五、禁止本局所有工作人员及其配偶亲属参与本行业工作有关的投资、开发等经营行为
不得参与违规买卖、转让土地,不得参与矿产投资入股,不得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集资”,第1页共2页其配偶亲属不得在土地、矿产资源等各项具体行政事务提供任何有营利性的中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