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老年疗休养团接待方案并工办发[20XX]15号关于做好20XX年劳模休养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市总各工委(产业工会):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工会工作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大关爱服务劳模工作的力度,树立全社会尊重劳模、关心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氛围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做好劳模休养工作的指示精神,XX市总工会决定,今年组织200名劳模参加休养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人员参加休养活动的人员为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XX省劳动模范、XX省五一劳动奖章、XX市劳动模范,重点安排生产一线,特别是工作条件艰苦、劳动强度较大和近几年没有参加过休养活动的劳模
具体要求企业车间主任(含)以下和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以下从事具体工作的劳模
二、休养时间和地点劳模休养活动安排在5月至10月,每批5——7天
其中安排80名劳模参加青岛休养;其余120名劳模分期分批到厦门、黄山、哈尔滨等休养地点休养
三、休养活动的组织劳模休养工作在市总的统一领导下,由经济技术部牵头组织实施,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直属基层工会,市总各工委(产业工会)和劳模休养接待单位(疗养院)按照市总的统一安排和具体要求做好劳模休养的各项工作
四、休养费用劳模休养按出勤对待,休养期间的活动费、公杂费由市总工会负责
往返路费、食宿费由劳模所在单位承担,确有经济困难企业的劳模和农民工劳模费用由市总承担
五、有关要求(一)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劳模休养活动,把做好休养劳第1页共2页模的推荐、组织、宣传、接待工作,作为关爱劳模、大力弘扬劳模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好落实
每期市总要指派1名领导带队,协助接待单位做好劳模休养的组织工作
(二)各级工会要认真组织好劳模休养活动的新闻宣传报导工作,广泛宣传劳模先进事迹,营造崇尚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关爱劳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