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诲处范文之小学毕业生教学质量检测方案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开展,公平、公正地评价学校教学工作,以评价促开展,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依照长沙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测对象、科目及时间、地点:1、对象:所有在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含外地回原、跨区、提早录用学生)
2、检测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3、检测时间:6月17日全天
上午:语文(9:00-11:00)
下午:数学(14:30-16:00),要求学生自备做图工具
英语(16:20-17:20),要求学校安排1-2名英语老师参加听力测试
4、考试地点:学生学籍所在学校
二、命题及制卷:本次毕业生检测采纳笔试方式,其中英语学科有听力测试部分,本次检测语、数试卷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英语试卷由区教科中心命制
三、组考安排:1、产生考号:考号由六位数组成,即学生的微机派位号(外地回原学生和跨区生顺延编号)
2、考室:学生按考号顺序入座,原则上要求各考室单行单座,5行6排,每间考室原则上不超过30人(详细考室数见附表安排)
考试前学校应在每位考生座位右上角贴好考生姓名考号
考前学校应将学生考号、考室号编好并张榜公布,并将考生名单、考号于本周五上午报教育科(附电子版)
3、监考:本次抽测实行小穿插监考,每间考室二名监考员,主监考员为穿插学校老师,副监考员为本校老师(六年级老师不做监考安排),(穿插监考安排见附表)
四、考试程序1、领卷:教育局巡视员在考试当天(6月17日)上午7:30前到教科中心领取已密封试卷,带回学校;考试前30分钟由教育局巡视员当众开封、分发,交监考老师
2、“二铃一哨”:二铃:开考铃,终考铃;一哨:提示哨:下考前15分钟
3、考试:学生考前10分钟凭学生手册入考场,监考员核对学生身份,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考试30分钟后方能交卷
4、收卷:考试完毕后收齐所有考生试卷到工作室,巡考员将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