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诲处范文之小学“学习之星”评选方案一、指导思想为了进一步深化高效课堂,积极落实“轻负高质”的教育理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健康欢乐学习,学校将在每学期评选校园“学习之星”
“学习之星”的评比不是单纯以考试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标准,而是更加注重学生平时各个科目的学习表现,尤其强调学生学习适应、才能、德行的培养和各项兴趣的开展
把学生单纯的分数竞争转化为多方面开展的动力,注重学生全面素养的提高,做到真正的素养开展
二、评比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
2、学科教师推荐和班级所有任课教师打分相结合
3、每个学生同一学期只能获得单一学科的“学习之星”,一年内不得重复参加一样学科的“学习之星”评比
三、评比对象1——6年级全体学生四、荣誉表彰1、荣誉证书一张2、二级质量娃娃奖章一枚3、免考一次(免考是指学校组织的期末检测,学生能够按规定申请免考;上级有关教育部门组织的统一检测,学生不享受免考,要统一按规定参加检测)
五、评比程序1、各学科任课教师依照学生平时课堂表现、平时检测成绩、实践活动等各方面内容,推荐学生参评“学习之星”
(每科每班推荐候选人2名)综合评定后,每学科每班评比出一名“学习之星”
2、“校园之星”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后颁奖
3、获评“学习之星”的学生在学期期末可依照本人的情况向任课教师提出免试申请,填写免考申请表,经家长同意签字后,任课教师将免考申请表提交教诲处
教诲处核实情况后,由教诲处签署意见
4、有免考资历的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视同“优秀”,该生该学期期末素养报告单上成绩填写为“优秀”
六、各科免考细则语文学科“学习之星”评比细则1、恪守学校的各项行为标准,热爱语文学习
2、具备相关年段的听说读写才能,具有良好的语文学科素养
3、平日作业综合评定为“优”
4、语文课堂表现(认真考虑、积极发言、擅长学习等)突出
5、语文单项及平时练习成绩均为优秀
6、积极参加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