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安装的通用1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消防设备安装工程
2施工预备2
2从事消防设备施工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其资质等级由公安消防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定,发给消防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平安由施工单位负责
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平安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已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
5安装的消防产品、机电产品和材料要符合以下条件:本市的消防厂家,应具有国家颁发的消费许可证
外地或外国在本市销售的消防产品,要具有有效期内的进京销售审验证书
选用时要审明证书中所列产品是否与所需产品相符
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及耐火涂料应有有效的国家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报告
消防电子产品要具有有效的国家消防电子产质量量检测合格报告
选用的高低压柜及各类箱屏必须采纳机械部和电力部认可的定点厂消费的产品;进口的电气产品必须有国家商检局检定合格证明,具有合格证,设备上有铭牌
建筑电气施工中使用的产品如电线电缆、开关等,应符合中国电工认证委员会的平安认证要求,其电气产品上应带有平安认证委员会的平安认证要求,其电气产品上应带有平安认证标志(长城标志),并具有合格证,设备上有铭牌
选用的各类钢材,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厂家要出具材质证明和合格证
各种主要辅料、管件、焊条、油漆等应有合格证
6选用的机具必须符合施工现场的技术要求,使用强检和非强检的计量器具应按国家计量法的要求进展治理
7施工治理人员,如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等应作到持证上岗
特别工种,如电工、焊工等也应作到持证上岗
8工程施工中应接受公安消防监视机构和质量监视机关等上级单位的检查指导,以确保工程质量
9施工中应严格按已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认真执行有关的消防设计标准、施工验收标准、施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