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街道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人员工作职责一、统计基础工作制度1.组织机构:按统计法规定设立统计机构并正式挂牌,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中予以明确。在全国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和经济普查期间,成立本辖区的普查机构,负责辖区内普查的组织实施。在领导班子分工中明确统计工作由主任负总责,并明确统计分管领导,每年在班子会议中讨论统计工作事项不少于4次。2.岗位人员:依照《统计法》规定设置统计工作岗位,具体岗位包括综合统计、工业统计、农业统计、三产统计、投资统计。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其中专职统计人员在3人以上,并以文件形式明确分工,统计人员力争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统计人员如需变动的,应提前向区统计局报告。3.经费保障:将统计调查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要求全额配备各项统计调查补助经费和普查经费。要提供和改善统计工作必需的办公条件,落实办公场地和统计信息化设备,确保统计资料网络传输报送通畅,保障一套表系统正常使用。4.工作职能:街道统计工作在统计业务上受区统计局领导,接受国家调查队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各项统计调查业务和大型普查工作,履行政府综合统计职能,指导村(社区)统计工作。具体职责见附件2。5.业务建设:(1)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开展各项统计调查。(2)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做好统计调查对象的确定入库工作。调查对象已确定的,在统计调查期间不得自行变动。调查对象发生搬迁、新增、注销等情况,应当报区统计局批准变动。(3)及时做好调查对象统计报表催报、审核、查询和核实工作。(4)保证基层单位独立上报真实的统计数据,对于调查对象拒绝统计调查货上报的数据存在异常的,应及时核查并报告区统计局。(5)对外提供或使用重要的区域统计数据,应当与区统计局核定并公布的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统计数据相一致,不得有出入。(6)建立健全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纸质资料干净整洁、内容完整、签章齐全;电子资料名称规范、格式统一、无病毒、有密码,及时备份,刻录光盘存档。统计资料应专人管理,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统计人员变动时,应正式办理资料交接手续。原始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汇总性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重要统计文件、重大历史沿革统计资料及普查资料应当长期保存。(7)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配备统计专用计算机并链接统计专网。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加强辖区内统计信息安全管理,确保统计信息在采集、存储、处理、传输、保管过程中不丢失、不毁损、不泄密。督促辖区单位按要求做好网上直报。(8)本级统计人员要积极开展各项统计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上级统计业务培训。要积极开展辖区统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年度内自行组织统计业务培训不少于3次。要协助上级统计机构做好对辅助调查员、记账户以及调查对象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基层提供服务。6.依法统计:保证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领导不得自行修改统计科(办)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本级统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统计人员应当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统计法律规范的行为。对非法统计调查表,统计人员有权拒绝填报,并应向区统计局举报。组织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监督检查辖区单位统计法律规范的执行。协助上级统计机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及时报告。7.保密要求:积极保护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不得将统计调查获得的调查对象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以及能够推断或识别单个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通过口头、书面、电子、网络、统计汇总资料、概览、年鉴等任何形式向外提供或泄露。2此资料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