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奖惩工作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的综合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制,健全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激励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奖励1、责任目标考评80分以上(含80分)的单位,局发给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目标责任奖金,发给国土资源所目标责任保证金
2、对有特别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单位获部、省委、省政府奖励的,局奖励1000元;获厅、市委、市政府奖励的,局奖励500元
个人获部、省委、省政府奖励的,局奖励500元,获厅、市委、市政府奖励的,局奖励200元
3、对宣传工作的奖励
按《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执行
4、对局先进单位与个人的奖励
对考评评选出的先进单位与个人局统一颁发奖状与荣誉证书,先进单位奖励1000元,先进个人奖励200元
二、处罚1、单位目标责任考评低于80分的,取消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职工的目标责任奖金,取消国土资源所目标责任保证金
第一年给单位负责人诫免谈话,连续二年低于80分的,免去主要负责人职务
2、局机关目标责任保证金200元,完不成经济指标的不予补发
国土资源所目标责任保证金100元
3、关于对事病假、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罚:①事假
个人当月累计事假5天(含5天)以上的,扣发当月差旅补助,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的不享受当年目标责任奖金
个人当月累计病假10天(含10天)以上的,扣第1页共3页发当月差旅补助,全年病假累计超过60天(含60天)的不享受当年目标责任奖金
③迟到、早退
无故迟到早退第一次罚款10元,当月第二次20元,一月之内累计三次的罚款100元,并通报批评
个人全年迟到早退10次(含10次)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