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案情回顾•2010年10月20日晚,药家鑫驾车撞倒一名为张妙的服务员。担心受害人记住自己的车牌号码,遂下车用自己携带的水果刀连捅受害人8刀致其死亡,后驾车逃跑。在逃跑至郭杜南村村口时将正在路边的一男一女撞伤被周围的群众堵截并报案。•11月29日晚,西安警方向社会公布了大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人后再补8刀杀死伤者的案情。10月23日药家鑫已被长安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事拘留,11月25日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药家鑫简介姓名:药家鑫年龄:22岁(1989年11月7日出生职业: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家庭:母亲已退休,父亲系总后西安军事代表局驻该厂军代表(政委)杀人原因:被撞女子倒地之后看他的车牌号。药家鑫案:是否存在“民众的狂欢”•药家鑫案。案情明晰,本不该变得错综复杂的。但纵观近年一些案件,似乎总有一种魔力,让简单的案件变成一桩震动全国的公共事件。比如,杭州胡斌案,湖北邓玉娇案等等。而这种魔力总是与权、钱等法外因素相勾连,激起民众某些关于权力失范、社会不公的想象。于是,在舆情鼎沸中,又一起公共事件诞生了。药家鑫案:是否存在“民众的狂欢”•药家鑫案也没能打破魔咒。辩护律师的“激情杀人说”,首先引来如潮的批评之声;央视报道又被认为有失偏颇。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李玫瑾教授,从犯罪心理学层面进行的动机分析,最终在传播中“信息失真”,也引来骂声一片。她认为连刺动作,是一种潜意识重复弹钢琴的机械动作。•剥去前后语境,模糊专家的治学专业,该论断被笼统归入央视的不平衡报道,简化为“钢琴强迫杀人法”在网上流传甚广。李也被网友嘲为“著名犯罪漂白家”。日前,李玫瑾公开回应质疑,表示自己未给杀人犯开脱,没对被害人不敬。自己不做民意审判,绝不能说“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药家鑫案:是否存在“民众的狂欢”•我们倡导宽容,却也应契合现实语境。有知名高校教授如孔庆东,在访谈视频里大喊“不杀不足平民愤”,其间的极端与非理性,一目了然;也有以温暖、理性闻名的青年学者如熊培云先生,此时再提废除死刑,为药家鑫免死疾呼。以上论点似乎都存有一定“盲区”。“不杀不足平民愤”含有民意审判的意味,而从药家鑫开始废除死刑,也有现实不公之处。药该不该被处以极刑,应交由现行法律,让法律给他一个公正合理的归宿。•假如没有“魔力干扰”,即便一个法律门外汉也清楚,撞人后不施救,反而凶残地连刺8刀致人死亡,怎么说都难逃一死。因为受害者未有过激行为,激情杀人说不成立;三天后归案,也难言自首。媒体舆论左右审判是唯权办案表象•在药家鑫案件过程中,民众担心更多的是来自对权贵背景干预司法的警惕――早在2010年底,就有媒体报道称药父曾是"西安某机械厂副师级军代表"。而此后央视专题报道《药家鑫,从撞人到杀人!》。这位身陷看守所的音乐学院高材生在镜头前满眼含泪,悔恨诉说人生经历。虽然该节目可能确实让一部分观众感叹中国学生教育之弊、惋惜药家鑫"一念之差"铸成大错,但在那些已经对CCTV报道模式抱有负面印象的人看来,这段访谈不过是引导舆论的新途径而已。•而后孔庆东因在一家视频网站节目中认为药家鑫"能够进学校学习,自己开车,一定是有背景的人",同时怒斥新闻"为杀人犯开脱,毫无廉耻、毫无人味",相伴而来的大量媒体评论,不由得让人联想起河北"李刚门"事件。央视报道中只要有些许缝隙,群众似乎就能解读成权贵勾结的血酬定律。考虑"社会和政治意义"的"民意审判"是司法逃避责任的表现•中国法治缺失最大的问题是在办案时太过注重所谓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在大多数情况下唯上办案,政治办案,前不久发生的天价过路费案件中,案件判决结果引起社会极大凡响之后,河南省高院迅速纠错,将中院涉案法官免职,这种看似雷厉风行的做法完全违背了"法院上下级之间为监督关系,并没有人事任免权,中院的法官职务均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司法程序。•另一方面,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少数情况被民意裹挟,无法独立、客观的办案。邓玉娇案件的争议至今犹存,在涉及死刑的案件中,法院也会非常顾及被害人家属的感受,担心被害者家属闹事上访,一般不敢轻易轻判。表面上尊重"民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