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环境整改工作方案为全面整治区河道环境,改善和提升我区水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行政处罚法》《省河道管理条例》《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市区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任务清单通过自查,区河道环境存在以下突出问题,列为重点整改任务:1、非法采砂问题
2、毒鱼、炸鱼、电鱼问题
3、在河道、堤防及护堤地上种植树木、开荒种地、堆放砂石、物料、侵占河道等问题
4、在河道、堤防、护堤地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砂石、动物尸体等问题
5、河岸植被防护带基本缺失、水土流失问题
二、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1、加大非法采砂、毒鱼、炸鱼、电鱼及在禁渔区、限捕期、使用非法工具捕鱼行为打击力度
建立河道管理日巡查制度、河道管理监督举报制度,及时发现、依法严厉查处非法采砂、电鱼、毒鱼、炸鱼等行为
乡镇、社区职责
镇、工农乡政府及其水利站所对辖区内河流、河道加强进行巡查,对以上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将情况及时向区农林水利局反馈
农林水利局职责
加强对辖区内河流河道巡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非法采砂行为
经常性与日常性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15日内处理完毕
2、建立河道卫生环境日巡查制度及监督举报制度,乡镇、社区及时组织开展河道清淤及垃圾清除,保持河道卫生清洁
乡镇、社区职责:对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渣土、动物尸体等行为及时向农林局河道管理站通报:及时组织开展河道垃圾第1页共3页清除,保持河道卫生清洁
农林水利局职责
加强河道巡查,对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渣土、动物尸体等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坚持日常性、经常性相结合,对存在的垃圾等3日内处理完毕
3、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显著位置设置提示牌,提示禁止开荒种地、弃置矿渣、石渣、煤灰、倾倒垃圾等行为,做到预防、警示在先
对经警示教育拒不改正的,农林局河道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