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对金融安全的隐患及对策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安全关系着国家经济安全。金融可以强国,可以弱国,也可以亡国。号称“第二国防”的金融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保障。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能否通过国有银行改制保障国家金融安全需要探讨。本文探讨在金融环境不具备的情况下,外资的进入对我国国有银行业的影响问题,并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金融监管的高度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一、国有商业银行引进外资的政策意图分析具体来说,我国国有银行引进外资的必然性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消除居高不下的不良贷款,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力。2.补充较低的资本充足率,应对金融机构的支付危机。3.明晰金融产权,提升法人治理结构。4.解决利率非市场化与市场结构问题。5.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理念,提高金融监管的强化效应。二、新形势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引进外资可能产生的隐患理论上讲,向外资银行全面开放存在的隐患,能否对我国经济造成威胁和伤害,则要看我国的金融体制是否适应全面开放引发的激烈竞争,看本土金融机构的运行机制是否健康。跨进21世纪,我国加快了银行业改革的步伐,从改制情况看,存在明显的内生性缺陷,比如大银行战略形成决策权高度集中,致使决策系统反映迟钝,在曾经封闭的环境中运行还能维持,随着外资银行大量进入,原来垄断经营形成的储蓄资源、信息等优势不复存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缺陷则暴露在外商面前,欲防备而防不胜防。因此,在新形势下我国国有银行业引进外资过程中,如果不能正确把握好一定的注资比例和关系,很可能对中国的金融安全造成一定的威胁,引起经济的恶化。第1页共7页为此,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不得不思考以下几个问题:1.“倒逼机制”可能使得国有商业银行没有选择到真正的战略投资者2004年初,中国银监会对国有商业银行股改提出了新的考核标准和实现标准的时间表。而我们承诺的“准入宽松期”实际上也锁定了国有银行改革的进程,并同时确定了股改上市的前提条件是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于是,国内投资者首先被排除在外,而来自政府的时间目标,又迫使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引资谈判。这样,实际上在引资之前,我们已经把谈判的主动权全部交给了境外投资者。不仅如此,对国有商业银行价值的评估权也无一例外地都交给了外资机构。在这种“倒逼机制”情况下,两年多来,国有商业银行纷纷加快了股份制改造的步伐,国有商业银行股权定价能否做到公平、合理,也就不难得出结论。一个重要佐证就是城市商业银行引资价格普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这是因为其引资过程更加符合市场化原则,其谈判条件较为公平,在城市商业银行评估、定价过程中,并没有把主动权全部交给外资机构,而是让更加熟悉中国商业银行实际情况的中资机构参与。2.国有商业银行的品牌价值如何衡量我们知道,尽管国有商业商业银行的净资产是判断一家银行价值的重要依据,但绝不是惟一依据。由于建行、中行、工行出售给战略投资者的股权价格都没有超出1.20元人民币,这些价格甚至低于大部分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出让价格,国有商业银行是否被贱卖引起国人谈论最多的话题。要知道,品牌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它是市场竞争的利器,是企业的宝贵财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品牌是中国商业银行中最有价值的品牌,它凝结了几代人的心血;它掌握了中国最主要的公私客户资源和大量优秀的人力资源,而这是商业银行创值能力的核心因素;它有国家信用的强大支撑,但同时也因为其国有性质,获取了来自于政府的巨大利益,在与其他商业银行的竞争中具有先天的优势,其品牌认知度是其他商业银行无法比拟的;它拥有巨大的销售网络,其网点遍布全国城乡,具备了在全国所有地区第2页共7页开展各种业务的物质条件,而且,这些网点大多占据了各商业中心的黄金地段,其本身就具有极大的升值潜力。从已经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的城市商业银行来看,其出售给境外战略投资者的股权价格普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有的甚至高出一倍,但我国城市商业银行无论是资产质量、盈利能力,还是其无形资产,都不可能与国有商业银行同日而语。所以,国有商业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