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新农村安置房项目2012-10海安县新农村安置房项目资金方要求操作模式民生银行私银通道定制产品或委托贷款资金规模总规模10000万元人民币,分批操作;期限一年、二年、三年(客户自由选择)投资方向海安经济开发区新农村安置房回报要求1000万以下10%,1000万以上11%付息要求按季付息还款资金来源1、“南通市新沿海实业有限公司”新农村安置房销售收入;2、“海安县城东新农村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新农村安置房销售收入;保证措施1、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在民生银行建立新农村安置房销售收入专用账户,作为第一还款来源;2、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承诺新农村安置房回购资金纳入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和2013年财政预算主要条款海安县新农村安置房项目资金方要求风控要求1、海安县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持有的“南通绿山集成电路有限公司”20%股权质押(投资金额1
21亿元);2、海安县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持有的“海安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49%股权质押(投资金额4900万元);3、海安县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持有的“南通和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40%股权质押(投资金额4800万元)4、海安县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持有的“江苏金黄海旅游度假区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投资金额2000万元)5、“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6、“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条款根据测算,新农村安置房建成后的销售收入为
万元,具体为:1、2、3、“海安县城东新农村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新农村安置房销售收入测算根据测算,新农村安置房建成后的销售收入为
万元,具体为:1、2、3、“南通市新沿海实业有限公司”新农村安置房销售收入测算7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江苏海安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中国对外开放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