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二十个程序对国有土地上房屋依法进行征收和补偿关键程序流程的说明1
有关部门对征收项目进行预审查和预审批,认定征收项目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对于项目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具体应由发展改革部门出具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国土部门出具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规划部门出具项目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相关主管部门出具项目符合专项规划的证明
如果项目属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或旧城改建项目,那么该项目还应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之中,并由同级人大通过
对于证明应采用何种形式,法律无明确规定,既可以是相关部门提交全部的规划文件,也可单独出具一份证明,在此建议采取单独出具证明文件的形式
在此工作基础上,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征收工作
征收部门深入拟征收区域进行入户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
目的是摸清片区情况,了解拟被征收人的基本情况,初步确定项目预算,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后续工作做准备
初步调查结果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对被征收人公布
征收项目涉及30户以上的,房屋征收部门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0户是由《XX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规定的
在征收决定作出前,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未登记建筑进行处理,主要是规划部门对违法建筑的处理
根据规定,对于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该工作应在征收决定作出前完成
征收部门拟定征收方案,上报有决定权的人民政府
有决定权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此处的公众不应仅限于被征收人,也包括其他利害关系人
建议将征求意见稿在拟征收区域及政府网站同时公布,邀请被征收人、利害关系人、法律人士进行讨论
此处30日即可是工作日,也可是连续日,法律并无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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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制止拟被征收人的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