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申请材料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案例:1991年6月,b市规划建设委员会批准了某开发区总体规划方案,并成立了p房地产开发公司
该公司身兼两项职能:一是代表市政府实施行政管理职能,二是企业经营职能
1992年8月,为了开发该区房地产业,p房地产开发公司向社会登出关于该开发区土地使用权转让“即日发售”的广告
同年10月,金田公司根据该广告与p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了谈判,最终签订了《土地转让预定协议》
该协议规定:p房地产开发公司(甲方)出让开发区内规则方案中整幅、不可分割的约1000亩土地,每亩出让金50万元,总价值约5亿元,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50年,使用用途为建设金田高新科技园及相关配套工程
金田公司(乙方)应于1994年3月前将土地预定金5000万元汇入甲方账户,其余款项应于1995年31月前一次性付清
该协议还规定,双方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日期为1994年3月21日,任何一方如不能如期履行,均视树违约
同时,甲方应尽快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
如甲方不能随行本协议,则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甲方有权拒签土地转让合同
该协议自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之日起自动失效
1994年3月,双方就调整地价款的给付期限和履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时间等事项又达成补充协议,约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时间为1994年8月31日
事后,金田公司按协议规定的期限将土地预定金5000万元汇入p房地产开发公司账户,并催促p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同年9月,双方对拟订的土地使用和转让合同部分条款发生意见分歧,经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
金田公司要求p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该土地的征地批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文件,但对方除提供b市规划建设委员会批准设立该开发区文件外,其他有关征地、出租土地等文件均不能提供
另外,p房地产开发公司认为该1000亩土地尚未征用,但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