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经营若干意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于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集中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对国有资本收益的合理分配及使用,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国有资本的合理配置,推动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统筹兼顾,适度集中
统筹兼顾企业自身积累、自身发展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及政府宏观调控的需要,适度集中国有资本收益,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
相对独立,相互衔接
既保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完整性和相对独立性,又保持与政府公共预算(一般预算)的相互衔接
分级编制,逐步实施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编制,根据条件逐步实施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范围(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主要包括:1
即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计算上交的利润
市属国有独资企业按10%的比例上交
股利、股息收入
即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第1页共4页份)获得的股利、股息收入
产权转让收入
即国有独资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转让收入
即扣除清算费用后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以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分享的清算收入
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主要包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