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清五乱”工作方案为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更大实效,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按照XX省总河长令第5号《关于开展河湖quot;清四乱quot;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的要求,宁乡市第一总河长周辉书记在9月5日巡查乌江时指示:在全面落实XX省第5号总河长令《关于开展河湖quot;清四乱quot;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全面开展quot;清五乱quot;专项行动,即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排
quot;我街道高度重视此次调查摸底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安排专门人员;深入现场一线、进行了详细准确摸排工作
并制定河湖“清五乱”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重点治理河湖“五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排),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
实现街道环境整洁、规范、有序,确保水环境质量与饮用水安全,留住青山绿水,营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时限20XX年9月21日—20XX年4月30日三、清理整治工作内容对涉河湖(乌江、沩江)背水坡脚30米范围内,平水河背水坡脚10米范围内的五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排
quot;问题,加以全面摸排,加快完成我街道河湖quot;清五乱quot;摸底调查工作
乱占主要包括
未经依法批准围垦河道(湖泊),种植碍洪作物、非法侵占水域洲滩
乱采主要包括
河湖非法采砂、取土
乱堆主要包括: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乱建主要包括:河湖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第1页共3页的建筑物、构筑物
乱排主要包括:沿河居民生活污水未收集处理、未改厕直排、工厂企业污水未经处理经沟、渠、管道直排,规模排口未经审批直排
四、清理整治工作要求乱占
全面将围垦的河道恢复原状,侵占水域洲滩的建筑物、构筑物彻底清理,种植的碍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