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谷物资源转化与利用重点试验室煤转化国家重点实验室规章制度开放课题管理条例煤转化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以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协调解决煤炭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问题、为洁净煤技术的创新提供科学依据和工程化基础为目标,以煤高效洁净转化为优质燃料、化学品和材料过程中的科学和技术基础为主要研究方向,重点研究煤的热物理化学、煤基液体燃料合成、煤炭利用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控制、相关产品加工新工艺和新技术、能源环境新材料制备等领域的核心科学问题和工程技术问题
为了加速实验室目标的实现,积极开展国际和国内合作与学术交流,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鼓励新思想、新方法及交叉学科的发展,提倡“创新、求实、开放、交流”的学术风气,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开放课题的立项原则
开放课题主要支持实验室以外的研究人员(即兼职/客座研究人员)与实验室固定人员合作的科研课题,特别是在实验室内进行的课题
由客座研究人员和固定人员共同申请,客座人员担任课题第一负责人,固定人员担任课题第二负责人
申请课题应为实验室研究提供新思路、新方法,或为实验室提供新增长点,促进实验室研究工作的发展
第二条凡具有副教授和副研究员以上职称、博士后经历或相应水平的国内外学者可与实验室固定人员合作提出申请,填写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第三条开放课题的申请应符合实验室当年发布的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其研究内容必须符合开放课题的资助范围
申请者应得到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同意,获准资助的课题研究人员应在本实验室开展工作
第四条开放课题申请程序
实验室在每年的9-11月通过室务会议制定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并开始受理申请
申请者需填写《煤转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并加盖申请者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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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主任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提出评审意见
由学术委员会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审查,确定项目和资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