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教技装〔2012〕21号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六大功能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技装中心(馆、站)、委直属中小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六大功能室建设的实施意见》(渝教基〔2011〕6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备基本配备标准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渝教财〔2011〕75号)等文件精神,指导各区县(自治县)、学校完成好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体育、美术、卫生、综合实践(劳技)、科技活动六大功能室建设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建设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标准配置、注重实效”的原则,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力争用2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六大功能室”建设任务
为深化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实现城乡教育统筹、均衡、1协调发展
二、建设目标总体目标:至2013年底,完成全市义务教育学校15025间音乐、体育、美术、卫生、综合实践(劳技)、科技活动六大功能室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各功能室教学活动器材包配备率达100%
具体目标:2012年完成“六大功能室”建设共8502间,其中:音乐教室1398间、体育器材保管室1236间、美术教室1491间、卫生(保健室)1404间、综合实践(劳技)室1468间、科技活动室1505间
全市“六大功能室”建设达标率60%,教学活动器材包配备率达60%
2013年完成“六大功能室”建设共6523间,其中:音乐教室996间、体育器材保管室851间、美术教室1172间、卫生(保健)室1078间、综合实践(劳技)室1240间、科技活动室1186间
完成六大功能室建设和教学活动器材包配备任务,全市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