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二届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趣味田径比赛(小学组)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教育厅二、承办单位浙江省田径协会、淳安县体育局三、参加单位以田径为重点项目的省级阳光基地学校和省体育特色学校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2013年6月15日至17日在淳安县举行五、组别年龄小学组(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六、竞赛项目与器材标准分团体赛和单项赛(一)团体赛:1、短跑、跨栏接力,2、一级方程式,3、8分钟耐力跑,4、十字交叉跳,5、撑杆跳远,6、投掷少儿标枪,7、跪投实心球
(二)单项:60米、200米、400米、跳远、跳高、垒球(男、女25
七、参赛办法(一)参赛单位必须是省级阳光基地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不得借人等不正当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并扣减金牌一枚
大会报到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校打印盖章后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人生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交大会竞赛组审核
(二)各参赛单位可报运动员10人(5男、5女),运动员不能超编
各单位工作人员按运动员报名人数的5:1配备
(三)在团体赛中如有运动员受伤或者中退,此运动员将不得参加后面的比赛,如果是跨栏接力跟一级方程式当中受伤或者中退的可由本队同性别队员代替,其他项目不得代替(四)须提供30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书和比赛往返途中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八、竞赛办法(一)团体赛所有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参加团体赛的比赛,具体比赛规则附后(附件1)
团体名次按各项累计排名,如相等按获第一多者列前
(二)单项赛1、单项比赛,60m、200m进行预、决赛二个赛次,400m直接决赛
不足8人则直接进行决赛
2、田赛直接进行决赛
参加人数8人以下每人均有6次试跳(掷)机会,多于8人,前3次成绩排列前8名的运动员再试跳(掷)3次
(三)每名运动员除去团体项目限报2个单项,每队每项目限报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