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工作意见各市管企业:为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规范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总目标,依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进一步深化市管企业公司制改革,转换体制机制,规范运行,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
二、目标任务到20XX年,所有市管企业要完成公司制改革,创新体制,建立起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到20XX年,要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合理的人事、劳动、分配机制;到20XX年,要建立起全面的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内部管控制度体系,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运行管理
积极探索兼有事业身份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路子,逐步转换体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三、重点内容(一)完善公司法人制度企业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
企业对其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评估资产,核实企业法人财产占用量,核定资本金,并办理产权登记
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企业享有经营自主权
企业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决定其经营事务,在核准登记的范围内自主经营,不受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企业拥有劳动用工权
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按照第1页共6页《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工或者辞退职工
(二)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科学组建组织机构
要根据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互相分离、相互制衡和精干高效、协调配合的原则,依法建立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