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匮乏的原因及对策作者:赵凯来源:《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35期摘要案件线索是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的必要前提和重要基础,也是制约职务犯罪侦查深入开展的重要因素
本文从职务犯罪侦查案件线索来源入手,通过分析导致当下案件线索少、发现线索难的主客观原因,找出关键症结,并相应提出对策
关键词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匮乏作者简介:赵凯,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研究方向:检察理论及实务
中图分类号:D926
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5)12-122-02随着我国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全国的反贪形势一片大好,不论是纪检监察机关还是检察机关,都揪出了大批的老虎、苍蝇,反腐成果显著
尽管如此,案件线索少、发现线索难,依然是当前制约反贪工作的一大瓶颈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缺乏案件线索,再好的侦查队伍也难以查处贪官污吏
因此,如何利用现有资源拓展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来源,从而推动职务犯罪案件的进一步有力查处,是值得我们每一名反贪人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匮乏的原因当前,基层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部门的案件线索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被动受理,如发案单位控告、公民个人举报、纪检监察部门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二是主动发现,如自行调查发现、在案件调查中主动获得他案线索等
(一)主观原因1
线索缺乏统一的收集、整合、评估、总结工作:五花八门的案件线索决定了各级反贪部门需要建立线索的收集、整合、评估平台或类似机制,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举报线索的作用
但现实情形是,各地反贪部门仅有很少的单位设有这样的办案系统,或存在类似的线索收集、评估机制,更多的办案单位是办一件、扔一件,缺乏对历年来获得的各类线索进行分类、整合、评估、总结工作
这是实践中诸多办案单位线索匮乏的主要原因
部分检察机关对于线索收集工作重视程度欠缺: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更能凸显指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