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消防员展望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制消防员队伍日常规范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东昌路消防中队的合同制消防员。第三条合同制消防员的日常管理贯彻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的方针,按照消防部队正规化、规范化的建设要求,坚持高效务实、加强监督、着眼服务的原则,培养英勇顽强、勤奋踏实、公正廉洁、雷厉风行的优良作风。第四条合同制消防员日常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建立规范的训练、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和责任追究机制,培养消防员严明的组织纪律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消防形象,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和工作效率。第五条合同制消防员之间、消防员与参谋、民警之间,政治上一律平等,应当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第六条合同制消防员的日常管理由各用人单位负责,支队司令部指导科负责指导和检查。第二章组织生活第七条合同制消防员中的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按照规定应当参加党团组织活动。第八条合同制消防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时间视为正常工作时间,中队应提供便利。消防员中担任有关组织领导职务的,中队应为其履行职务提供必要支持。第九条合同制消防员建立定期学习制度。中队定期组织消防员学习,对其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促使其树立正确的职业观、责任观、权利观,培养积极向上的思想作风和道德情操,树立自身良好形象。第三章组织纪律第十条合同制消防员在日常工作中应当做到:(一)政治坚定、忠于国家;(二)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第1页共4页(三)团结协作、服从大局;(四)遵纪守法、严守秘密;(五)举止文明、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合同制消防员应当自觉维护消防部队的声誉和形象,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树立集体荣誉感。第十二条合同制消防员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的,应采用实名制,并逐级投诉举报。未采用实名的一律不予受理。逐级投诉举报是指向本人的直接领导部门投诉举报,如投诉举报直接领导的可向上一级领导部门反映。接到投诉举报的领导部门应认真组织调查,并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复的,投诉举报人可向上一级领导部门继续投诉举报。第四章仪容举止第十三条合同制消防员在工作期间应当仪表庄重,着装整齐,举止得体。第十四条仪表要求:(一)保持头发、面容整洁,发型文雅大方。不得染鲜艳彩发、男性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剃光头或蓄胡须;第十五条着装要求:(一)工作时间内按统一着制式服装,标志佩戴齐全;(二)办公区域内不得敞怀,不得佩戴夸张的首饰饰物。第十六条言行举止要求:(一)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在工作中应使用普通话;(二)工作场所不得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三)工作时间(含中午休息时间)内不得饮酒,非吸烟区域内不得吸烟;(四)坐立行走应精神饱满,姿态端正,不准搭肩挽臂;(五)禁止有损消防形象和声誉的言语和行为。第十七条对于不符合仪容举止规定的,中队应要求其立即纠正。对于多次违反仪容举止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按考核不称职处理。第五章工作制度第2页共4页第十八条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由于个人原因或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事先向中队报告,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假期。由于紧急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第十九条对因工作需要接触的任何秘密,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保密责任。第二十条发生或发现泄密事故、“一机两用”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尽力挽回损失,同时必须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第二十一条工作期间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工作中遇到或发现重大情况应及时上报,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或者拖延不报。第二十三条使用器材装备、办公设备应遵守说明和规定,爱护公物,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不得擅自拆卸器材装备或改变办公设备的硬件、软件配置。第二十四条严格遵守公安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授权范围使用公安机关信息系统。不得利用公安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禁止浏览、运行、复制工作范围以外的各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