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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解读残疾人在就业上要比正常人要困难,所以国家应该给予帮助
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用人单位为什么要缴纳残保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推动各单位吸收残疾人就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指导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具体比例
《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8号)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须按照在职职工人数百分之一点六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符合其招收、招聘条件的残疾人,应当录用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前款规定比例的,应当按照其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上海市残疾人分散安排就业办法》(市政府第82号令)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
6%的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可见,政府部门征收残保金于法有据
从实践上看,全国各地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征收残保金
残保金从本质上来说,属于政府性基金,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向用人单位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就业是民生之本
促进残疾人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