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廉洁诚信承诺书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坚持廉洁、诚信的原则,恪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不从事并抵制不廉洁、不诚信行为
二、严格杜绝以下行为:(一)给予或以借用等名义向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提供财物;(二)向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提供可能影响公正交易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向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提供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支付应由其负担的费用或报销票据;(五)向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提供回扣等好处费或有偿中介费用;(六)与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的自办公司或参股公司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或者接受其在我方、我方关联企业及与我方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七)向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以明细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或者以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八)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以代理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代理理财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九)向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提供其他任何可能影响公第1页共2页正交易的财物或服务;(十)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资质证明、资信证明、财务证明等材料,以次充好,虚假承诺,夸大产品或服务性能和质量等指标,虚结虚算,泄露湖南商业秘密,通过与其他单位相互勾结、串通等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竞争者,干扰公平竞争等违反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