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总8页)-CAL-FENGHAI
-(YICAI)-Company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2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信息技术一、考试性质与对象浙江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全面衡量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的考试
其主要功能是引导普通高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信息技术必修课程教学要求,检测高中学生的信息技术学业水平,监测、评价和反馈高中信息技术教学质量
考试成绩是高中生毕业的基本依据,也是高校招生录取和用人单位招聘的重要参考依据
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的对象是在浙江省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中注册获得普通高中学籍的所有在校学生,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阅卷、统一评定成绩,每年6月开考1次,采用无纸化上机考试形式
本标准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信息技术部分)(以下简称“课程标准”)以及《浙江省普通高中技术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2)》(信息技术部分)(以下简称“信息技术教学指导意见”)和现行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信息技术基础》、《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多媒体技术应用》(均为浙教版)中的教学要求,按照学业水平考试的性质和特点制定而成
二、考试目标与要求(一)考试目标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是依据“课程标准”和“信息技术教学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包括《信息技术基础》、《多媒体技术应用》二个模块
高中信息技术学科教学要求(1)知识与技能①理解信息及信息技术的概念与特征,了解利用信息技术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信息的基本工作原理,了解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
②能熟练地使用常用信息技术工具,初步形成自主学习信息技术的能力,能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变化
(2)过程与方法3①能从日常生活、学习中发现或归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