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建设的理论创新明确了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决定》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首要的基本的理论问题
在南方谈话中,邓小平深刻总结国际国内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在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和实践成果的前提下,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江泽民同志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他说“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
”《决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概括的理论创新
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五个着力点
《决定》提出,必须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这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着力点的新认识
2004年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就提出构建和谐社会要紧紧抓住四个着力点,“十一五”规划再次强调了这四个着力点,即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发展社会事业
《决定》提出了五个着力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
《决定》的第三至第七部分,对于如何落实这五个着力点,分别做出了具体部署
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大总体要求
《决定》明确提出,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这是一个崭新的概括
此前,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曾指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